2009年5月2日星期六

中国解放后的国家重点大学详细情况

一、1954年中央指定的全国性重点大学(6所):
1、中国人民大学、2、北京大学、3、清华大学、4、中国农业大学、5、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6、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1959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校(16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1、中国人民大学2、北京大学3、清华大学4、中国科技大学5、北京理工大学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中国农业大学8、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9、北京师范大学、10、天津大学11、12、哈尔滨工业大学13、复旦大学14、上海交通大学15、华东师范大学15、上海第一医科大学(现复旦大学医学院)16、西安通大学。

三、1959年底增加的4所全国重点高校:
1、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清华大学协和医学院)2、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3、第四军医大学4、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四、《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0所重点大学,共60所:
【综合大学9所】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工科院校23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河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农林院校1所】北京林业大学
【医学院校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
【外语政法4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音乐体育2校】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

五、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六、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七、1978年国务院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名单(1960年后64所基础上新增的28所全国重点大学:
综合类6所:
1、湘潭大学2、云南大学3、西北大学4、新疆大学5、内蒙古大学6、西南政法大学
理工类12所
1、西南交通大学2、北京交通大学3、哈尔滨工程大学4、燕山大学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8、陕西科技大学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0、大庆石油学院11、华北电力大学1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农学类7所:
1、江苏大学2、华中农业大学3、华南农业大学4、西南大学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沈阳农业大学7、山西农业大学
医学类2所:
1、中国药科大学2、华西医科大学(现在四川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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