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凭什么可以违宪?
陈杰人
转眼间,国庆60周年的大日子就要到来了,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各界将会在今年十一举行国庆游行。提到国庆游行,很多人自然会想起1984年10月1日国庆35周年时,北京大学的学生走过天安门广场,突然打出了小平您好的横幅,这曾经成为一段佳话。历史资料显示,这一横幅其实是北大几名胆大的学生瞒着学校用床单私自制作并偷带进游行队伍中,即便如此,人们没有否认它的积极意义,在当时的社会思潮中,它喊出了很多人盼望明君和明治的心里话。
不过,今年的国庆游行,人们恐怕再难看到如此计划外的民众心声表达了。5月8日,四川在线转载《法制晚报》的消息说,按照上级的安排,北京大学今年将有3600名学生参加首都国庆游行,但北大学工部部长马化祥称,该校出于和谐稳定考虑,将严查学生在游行时私拉横幅的行为。
我不知道北京大学是怎么理解和谐稳定这个词的,但从它表示要严查学生私拉横幅的说词来看,至少包含这样的理解:学生游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来表达,如果随意表达自己的心声,就是不和谐,就会危害稳定。换言之,在今天北大的眼里,与上级保持高度的、绝对的一致,不能有半点自由表达,则为和谐与稳定。
换个角度来思考,北大严防学生私拉横幅的表态,也包含了对学生的严重不信任,因为他们担心学生万一在游行时乱说话,让某个领导看到不高兴,就变成了大事。如果真是这样,我想北大的担心就是多余了,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北大的很多学生再也不是10年、20年之前的学生了,他们学马列最认真,受共产主义思想洗礼最深刻,他们也因此变得最乖,最听话。加之3600名参加游行的学生还要经过严格的政治考核和审查,这些孩子,别说他们会私自拉个什么横幅,即使有人让他不按照校方和上级的规定口径说话或者走路,他都会非常反感的。
如果说对和谐与稳定的理解以及对学生的不信任,还是北大校方的自由与权利,那么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北大真的有权禁止和严查学生的私拉横幅行为么?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私拉横幅,仅仅是参加游行者一种自由的表达方式,它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言论自由,如果北大要一意孤行地进行制止和查处,那么它就是挟行政之权,行违宪之举。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里所说的言论自由,其实包括几个方面的含义: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也有不发表言论的自由;有发表这种言论的自由,也有发表别的言论的自由;有在一个场所言论的自由,也有在另一个场所言论的自由;有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表言论的自由。既然如此,北大学子参与游行,如果要拉点什么横幅,只要违法,不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只要是积极的表达,有何不可?如果北大一定要限制学生严格依照事先口径游行,岂不是限制学生在合法游行中的言论自由?岂不是违反宪法?
北京大学敢如此公开违宪,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源于其把学生参加国庆游行仅仅当成了完成本单位的政治任务,并因此将学生当成了自己完成政治任务的道具,从而忽略了每一个学生作为活生生的人需要表达的愿望;北大的违宪,从实践的角度看,则源于其长期以来以傲慢的管理者姿态对待学生,它甚至忘记了自己本应是学生的服务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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